南昌市科技局印发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办法,各单位遵照执行
新规在南昌科技项目管理层面落地,权责对等且全程监督成为其中最大亮点,有一份试行办法存在,它会直接对全市科研项目的申报产生影响,也会直接对全市科研项目的执行产生影响。
监督主体各司其职
作为顶层监督主体的市科技局,负责对全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予以统筹。项目推荐单位以及主管部门,承担日常监督责任,要去制定本系统关于监督管理的规范还有工作计划。作为法人主体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把内控机制建立健全,针对项目资金使用以及科研诚信进行日常管理。
从2026年开始,南昌县的科技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日常监督责任,高新区等其他各区的科技主管部门同样也要全面履行日常监督责任,在履行时其需要跟踪项目进展,还要督促落实管理制度,针对异常情况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市科技局需要负责组织开展对咨询评审专家的履职监督,同时也要负责组织开展对第三方机构的履职监督。
监督检查方式多样
新办法清晰地规定出,现场监督、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中期检查以及投诉受理这五种监督检查方式。各监督主体能够依照实际情形,灵活地进行组合运用,以此保证监督工作不存在任何遗漏之处。
举例来说,针对于重大科技专项而言,能够采取专项督查的方式,组织专家深入到项目承担单位的实地去进行检查。而对于面上项目来讲,更多的是采用随机抽查这种方式,如此一来既能够保证覆盖面,又不会过多地去干扰科研工作。所有的检查都需要在事前制定出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内容以及纪律要求。
全过程闭环管理
从着手编制项目指南起,监督工作就得同步展开跟进,项目申报受理环节,立项评审环节,过程管理环节乃至最终的综合绩效评价环节,每个环节都需明确具体流程以及监督职责,综合绩效评价材料要着重审查目标任务完成状况以及材料的真实性。
需特别留意的是,全部审查后的意见均得于项目管理系统里详尽地记录下来,达成能够申诉、能够查询、能够追溯的有关要求。要是发现存在问题,那就应当及时开展处理并反馈相应情况,以此去构建一条事前、事中以及事后全方位的监督闭环。
最多检查一次
新办法推出了一项创新制度,即“最多检查1次”,原则上项目立项满一年之后才进行一回全面检查,实施这项措施很明显地减轻了科研人员的负担而使得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研究工作。
固然,除开涉及问题整改以及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以外。对于新设立的项目,还有投诉举报线索集中的项目,会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强化监督。日常监督在重点方面则是关注任务合同书签订的情况,工作报告制度落实的情况,重大事项调整报备的情况等等。
整改落实闭环运行
在监督检查结束之后,相关部门接着要是及时去下达整改意见,得明确整改的时限并且提出要求。项目单位就必须在规定的那个时限以内完成整改,而且要用书面的形式去报告整改的情况。所有的检查结果,以及专家履职情况还有整改情况,都需要上传到项目管理系统。
倘若项目承担单位存有审核把关不严谨、跟踪督导欠缺、条件保障不充分等状况,便会追究其法人主体责任。监督结果需达成信息共享以及互认,防止重复进行检查,从而提升监督效率。
科研诚信一票否决
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针对违反科研诚信行为,会采取严厉措施,失信行为影响项目申报,自然人责任人会被通报到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项目推荐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科研失信行为负责开展调查。
这个新办法着重突出了对咨询评审专家以及科技服务机构的监督,为的是保证他们在履行职责时具有独立客观公正性,专门把廉洁自律情况也归进监督范畴之内,以此从制度方面来预防科研领域当中的廉政风险。
各个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你们最为担忧新的监督办法里的哪一个环节,在日常的项目管理期间遭遇过哪些困难,欢迎于评论区去分享你的看法以及经验。


